240L脚踏垃圾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09-18 20:56:58
8.2如资格证明材料在年检期间需要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的■★,证明内容必须明确其有效性◆■◆◆,如◆★■◆■◆“同意延期至*年*月*日有效”,“同意继续有效★★◆■■,本证明有效期10天”等。未标明有效期的,统一按出具证明之日起10天内有效■◆★。标明有效期的,不得超过30天◆■■★★,标明的有效期如超过30天的,在出具证明之日起30天内有效,超出30天时不予认可★◆◆■。如证明内容模棱两可、含糊不清的◆◆,如“正在办理中◆★◆◆”等,不予认可★■★■■◆。
9◆◆★★.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23年4月27日至2023年5月5日,本公告为第1次发布。
(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必须按照附件模板制作★◆■,不论中标与否一律不予退还)★★◆◆,报名时必须由委托人或法人本人携带本单位报名材料、本票/汇票原件及企业资质原件进行报名★★,不接受委托人或法人以外的其他人代为报名,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能报名成功。报名成功后如需更换报名材料,需于开标前一日上午10时前上交■■◆★◆,逾期不予办理★◆■。
4.6本次招标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近三年内受过处罚的投标申请人在报名时须主动出示资料,否则一旦被查实,将取消资格■★◆■★。
2.9其他: 开标时需携带垃圾桶样品一只至现场,供应商提供的产品需符合附件中的参数要求,详见132附件132附件.docx,采购人将对样品进行审核★◆◆,审核不合格者将无法进入后续采购环节。
①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本招标项目240L脚踏垃圾桶采购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宜兴市丁蜀环境卫生服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9日15时00分◆◆■★■★,地点为丁蜀镇招投标中心(丁蜀镇便民服务中心5楼会议室)。
2.4合同估算价:255000元(报价不得高于此价格◆★,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4■■◆★◆★.2报名时间及方式■◆:2023年5月4日~2023年5月5日上午8:00~10:30时,下午14◆★■◆■■:00~16:00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拟派经办人本人携下列资料前往丁蜀镇招投标中心509室(宜兴市丁蜀镇东坡中路行政审批局5楼)报名■■。报名资料费:300元/份,交纳方式★★◆◆◆■:报名单位需向宜兴市丁蜀镇招投标中心指定账户交纳,账号◆■:,户名■◆■◆■◆:宜兴市丁蜀镇人民政府,开户行:农行丁蜀支行◆★,转账时必须备注报名的工程名称■◆。
4.4招标文件的获取:详见公告下方附件■■,报名成功后现场领取文件解压密匙。下载并填写附件中的投标报价书,加盖公章后密封入袋中,投标截止日期前带至开标现场■★■,在开标阶段拆封■★,私自拆封视为无效报价■★◆◆。
5.3开标时符合性审查原件资料:法人或受托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符合参数要求的样品(如不合格取消竞标资格)及投标保证金本票/汇票原件到场开标,现场查验材料不合格者,将失去投标资格◆◆■◆。开标时带好打印的投标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及填写好的投标报价单(两者封面均需加盖公章并密封于袋中,于正式开标阶段现场拆封,私自拆封视为无效报价)。
4.3报名须提供的资料■■◆★: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授权委托书(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③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④报名资料费交纳凭证(必须以单位名义)◆■◆◆■;⑤受托人近6个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指2022年11月-2023年4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交费清单等在职证明文件(必须加盖同报名单位公章);⑥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见附件);⑦投标保证金本票/汇票正反面复印件(签字加盖公章)★★■■。
②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4■★◆★■■.5投标保证金◆★■■:报名单位需交纳投标保证金3000元方可报名(必须以投标单位名义)◆■◆★★■,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本票/汇票(账号★◆★■:★◆,户名:宜兴市丁蜀镇人民政府,开户行■★◆:农行丁蜀支行),保证金本票/汇票金额不得分开,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备注XX工程保证金,不接受直接转账◆★■,否则不予以报名★★★★★■。